2016年推荐本科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办法

发布者:何亮发布时间:2015-09-14浏览次数:207

美术学院2016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办法

 根据我校研究生院《关于做好2016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和要求,特制定我院推免的工作办法,内容如下: 

一、推免工作领导小组组成

组  长:张玉泉

副组长:任  军

成  员:王玉芳 张学忠 李玉泉 刘喜黎  曹恩东  杨晓斌  马歆惠 

二、推荐对象及指标分配

纳入国家2012年普通高校招生计划的2016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学校分配给我院的推荐名额为19人(含西南大学补偿计划1个)。 

三、推荐原则和办法

 1、坚持公平公正、择优选拔; 

2、坚持全面考核、保证质量; 

3、按综合测评成绩(课程成绩占70%)分班级排序,依次推荐。      

四、推荐条件

1、大学本科阶段课程学习成绩优秀,补考课程不超过两门次;

2、参加国家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达到350分;

3、遵纪守法,品学兼优,在校期间无违纪、违规、违法等行为,未受任何学校处分;

4、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

 5、在校学习期间创新能力和科研成果突出或在专业方面取得重大成绩,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经三名以上本校本专业教授联名推荐,学院推免工作小组审核推荐、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对推荐条件中的综合排名、外语等要求可以适当放宽;

1)在国家级各类重大技能、智能竞赛中获三等奖及以上者(如大学生广告艺术大赛、全国艺术展演等);

2)具有特殊学术专长或突出学术培养潜质者:①在国内核心期刊以本人为第一作者、西北师范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发表的学术论文(学校科研成果分类办法A、B类论文);②获国家或省部级科研奖(前3名);③本人为第一申请人、以西北师范大学名义取得国家级发明专利;④以第一作者身份出版字数超过5万字的学术著作。

 五、程序及时间安排

 1、学生申请。9月11日至14日符合推荐条件的学生向学院提交相关申请材料(包括申请表、三年学习成绩表、外语四、六级合格证(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计算机等级考试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在大学期间公开发表的论文及各类获奖证书复印件)。并登陆研究生院管理系统(http://yjsy.nwnu.edu.cn)提交完善相关信息,提交个人推荐资格申请;

 2、学院推荐。9月15日至16日,学院对申请学生材料进行审核,择优确定本学院拟推荐学生名单并进行公示。将公示后将推荐学生相关信息输入管理系统并提交;

 3、学校审核。9月17日至18日,学校研究生院、教务处、学生工作(部)处、科学技术处、社会科学处等相关部门对学院推荐学生进行全面审核,确定2015年学校拟推荐名单;

 4、名单公示。9月19日至9月25日,学校对拟推荐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5、上报名单。9月24日学校将推荐名单通过中国研招网平台上报教育部,推荐工作完成;

 6、联系单位。9月28日至10月25日,推免生登录研招网(http://yz.chsi.com.cn),填写基本信息、上传照片后进入报名界面。

六、注意事项

1、推免生报名、复试通知发送、录取和交费全部通过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进行。普通推免生根据各学校公布的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自由报考。

2、考生同时可报三个志愿,每个志愿48小时内不得修改:(2)考生可同时接受多个复试通知,但只能接受一个待录取通知;(3)全部网上缴费,未缴费视为放弃推免生资格:(4)规定时间内未同意待录取推免生视为放弃推免生资格。

3、推免生在2 01 5年1 0月25日前未能联系到接收单位且本学院不同意接收的,视为本人自动放弃,不再保留推免资格。本人可报名参加2 01 5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

符合条件的同学请于9月14日下午6:00前将申请表和有关材料交学院办公室刘老师处,过期不候。

                                       

美术学院

                                   二〇一五年九月十一日

(附:2015届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