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鼓励老师积极申报各级各类教育教学改革项目(包括各级教学技能大赛),支持老师教育教学成果,推动教育教学改革与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凡成功申报立项的校级教育教学项目,包括校级教学名师、教学团队、教学成果奖等,学院一次性配套1000元。
凡成功申报立项的省级教育教学项目,包括省级教学名师、教学团队、教学成果奖等,学院一次性配套3000元。
凡成功申报立项的国家级教育教学项目,包括国家级教学名师、教学团队、教学成果奖等,学院一次性配套10000元。
凡参加校级各类教师教学技能大赛者,学院一次性配套1000元,获得名次者,学院一次性配套2000元。
凡参加省级各类教师教学技能大赛者,学院一次性配套2000元,获得名次者,学院一次性配套3000元。
凡参加国家级各类教师教学技能大赛者,学院一次性配套3000元,获得名次者,学院一次性配套10000元。
凡得到配套经费支持的项目,由项目负责人在符合财务制度和报销程序的前提下从本科教学经费中支出。
配套经费须在项目结项前报销完毕,过期不再支持。
本办法从即日起执行。
美术学院
2021年4月6日